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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735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盐酸林可霉素滴眼液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盐酸林可霉素。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735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1个月以内的婴儿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结膜炎,角膜炎等。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偶可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过量使用并吸收可致中性粒细胞减低,血小板减低,念珠菌感染,且有耳鸣、眩晕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林可霉素类也过敏。2、林可霉素与新生霉素、卡那霉素有配伍禁忌。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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