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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4023142

生产企业: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乳酸环丙沙星氯化钠注射液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
泮托拉唑钠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环丙沙星。其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乳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每片含泮托拉唑20mg。

生产企业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142

国药准字H200590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1.缓解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等症状,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口服。1.缓解症状及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推荐每日早餐前20mg(1片)。2.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推荐每日早餐前20mg(1片);如复发可将剂量加大到每日40mg(2片),或用40mg规格的本品治疗,复发治愈后再将剂量减至20mg。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0mg泮托拉唑钠肠溶片偶尔引起头痛和腹泻。 亦有极少此药引起的恶心、上腹痛。腹胀、皮疹、皮肤瘙痒及头晕的报道。个别病例出现水肿、发热、一过性视力障碍(视物模糊)、肝酶测定值增加(转换酶,Y-GT)以及甘油三酯水平增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该药用于孕期妇女的临床试验有限,动物实验当用药物剂量高于5mg/kg时,可观察到轻度胚胎毒性的表现,尚无资料表明泮托拉唑能够进入人体乳汁。只有权衡泮托拉唑对母体的益处超过其对胎儿或婴儿的潜在危险时,才可以考虑使用此药。儿童用药:目前还没有将之用于儿童的经验。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剂量无需调整。

成分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1.缓解如烧心、反酸、吞咽疼痛等症状,治疗轻度反流性食管炎;2.用于反流性食管炎的长期维持治疗,防止复发。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维生素B12缺乏;4. 可能掩盖胃癌症状,需定期检查;5. 与某些药物存在相互作用,使用前需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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