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2178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肌苷口服溶液
肌苷口服溶液
茵莲清肝颗粒
茵莲清肝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肌苷

茵陈、板蓝根、绵马贯众、茯苓、郁金、当归、红花、琥珀、白芍(炒)、白花蛇舌草、半枝莲、广藿香、佩兰、砂仁、虎杖、丹参、泽兰、柴胡、重楼。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2178

国药准字Z20030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54;一日3次。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四周,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三个月。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腕痞、纳呆、乏力等。

药理作用

偶见胃部不适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