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100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盐酸克林霉素胶囊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盐酸盐。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成成份为:每10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0.05克,愈创木酚磺酸钾1.25克,氯化铵0.5克。

生产企业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100

国药准字H200644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用法用量

1.成人,一次0.15~0.3g,一日4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0.45g,一日4次口服。 2.4周或4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8~16mg/kg,分3~4次口服。

口服。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服用本品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因此,孕妇在临床前1-2周应停用本品。2.一般的抗组胺药对婴儿特别是新生儿和早产儿有较大的危险性,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需权衡利弊。儿童用药:小于3个月的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不宜应用本品。此外,还有可能引起肾功能不全。老年用药:老年人用盐酸异丙嗪易发生头晕,滞呆,精神错乱和低血压,还易发生锥体外系症状,特别是帕金森病,不能静坐和持续性的运动障碍。

成分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症;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2.过敏反应: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Stevens-Johnson综合征。 3.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注意事项

1.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 5.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6.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0.5~2.0g,分3~4次服用。 7.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8.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1.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的病人,对本品也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在镰刀状细胞贫血患者,可引起缺氧和(或)酸中毒。 4.服药期间不宜从事高空作业及驾驶车、船。 5.严重呼吸抑制者慎用。 6.对葡萄糖耐量试验和尿妊娠免疫实验有一定的干扰。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