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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2085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蜂胶口腔膜
蜂胶口腔膜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本品每片含蜂胶膏、薄荷脑。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吐温80)、胡精钠、聚维酮K30(PVP)、聚乙烯醇树酯。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5

国药准字Z200260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用时剪下一片直接贴于患处,一日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清热止痛。用于复发性口疮。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使用中如出现局部红肿、皮疹、头晕、呕吐、恶心等症状者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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