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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阿昔洛韦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822

生产企业: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滴眼液
阿昔洛韦滴眼液
酚咖片
酚咖片
主要成分

阿昔洛韦。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和咖啡因32.5毫克。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色素(柠檬黄)、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亚洲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822

国药准字H199902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用法用量

滴入眼睑内,每2小时一次。

口服。成人一次2片,若症状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偏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药理作用

滴眼可引起轻度疼痛和烧灼感,但易被患者耐受。

注意事项

本品在低温条件下易析出结晶。若有结晶,应将塑瓶放置在热水中使其溶解后再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就医。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7.服用该药品期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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