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奥沙利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33094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
主要成分

奥沙利铂。

盐酸托烷司琼。辅料为: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94

国药准字H2005247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用法用量

限成人使用。作为一线治疗,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输注,每2周重复1次。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脲嘧啶前给药。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持续输注2-6小时。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脲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方案中,5-氟脲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者:本药尚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中度肾功不全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常规推荐剂量。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者:对于有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本药应用尚无研究。对于治疗开始时肝功能检查不正常的患者人群,应用本药未出现急性毒性的增加。在临床研究中,肝功能不全者未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给药方法:奥沙利铂用于静脉输注,使用时无需水化。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脲嘧啶前滴注。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 2岁以上儿童剂量0.1mg/kg,最高可达每天5mg(按托烷司琼计)。  第1天静滴给药:将本品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格林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口服给药。  儿童口服给药:可从安瓿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注射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h)立即服用。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天5mg(按托烷司琼计),每日一次,6天为一疗程。  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1支溶于100ml常用的输注液中(如生理盐水、格林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h)用水送服。  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每天5mg,共6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副作用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托烷司琼过敏者及孕妇禁用。

禁忌

成分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药理作用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药理作用盐酸托烷司琼是一种外周神经原及中枢神经系统5-羟色胺3(5-HT3)受体的强效、高选择性的竞争拮抗剂。某些物质包括一些化疗药可激发内脏粘膜的类嗜铬细胞释放出5-羟色胺,从而诱发伴恶心的呕吐反射。本品主要通过选择地阻断外周神经原的突触前5-HT3受体而抑制呕吐反射,另外,其止吐作用也可能与其通过对中枢5-HT3受体的直接阻断而抑制最后区的迷走神经的刺激作用有关。毒理研究遗传毒性:文献报道盐酸托烷司琼对小鼠骨髓微核无明显影响,体外高浓度也未见染色体畸变和致突变作用。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的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毫克/天。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盐酸托烷司琼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