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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824

生产企业: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胶囊
头孢克洛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5824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1.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 (1)过敏反应:根据报道,约占病人的1.5%,包括荨麻疹样皮疹(1/100)。瘙痒、荨麻疹和库姆斯试验阳性,发生率均在1/200以下。曾有报道,使用头孢克洛会发生血清病样反应。这种反应的特点是出现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它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很少与淋巴结病和蛋白尿有关,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的迹象。人们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血清病样反应似乎是由于过敏,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正在进入第二疗程时。据报道,儿童比成年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总发生率在一次集中试验200例中有1例(0.5%),在总的临床试验8346例中有2例(0.024%)[在各次临床试验中儿童发生率为0.05.%,在副作用的报告中38000例中有1例(0.003%)],在治疗开始后几天出现的体征和综合症,停止治疗后几天消退。这类反应偶尔会导致病人住院,但住院时间通常很短(根据上市后监测研究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在这些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入院时其综合症从轻度至严重程度不等,儿童中严重反应发生率较大。抗组胺剂和糖皮质激素似乎可用来缓解症状,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更为严重的过敏反应(包括StevernsJohnson综合症、毒性上皮坏死溶解和过敏症)罕见报道,有青霉素过敏史的病人,可能更常发生过敏反应。 (2)胃肠道症状:发生率约为2.5%,软便、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其中包括腹泻(70例中占1例)。伪膜性结肠炎:可能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暂时性肝炎和胆汁郁积性黄疸,罕见于报道。 (3)其它与治疗有关的副作用包括:嗜酸性粒细胞增多(50例中有1例)。 (4)生殖器瘙痒或阴道炎(100例中不足1例),血小板减少或可逆性间质性肾炎则罕见于报道。 2.尚不能确定是否与头孢克洛有关的不良反应: (1)中枢神经系统:活动增多,神经质,失眠,精神失常,高血压、头晕、幻觉和嗜睡,这些均罕见于报道。曾有报道,临床实验室试验结果可出现短暂性异常值。虽然其病因未明,仍列举于下,作为提请医师注意的信息。 (2)肝脏:AST、ALT或碱性磷酸酶值稍微升高(后者40例中有1例)。 (3)造血系统:正如对其它β-内酰胺酶类抗生素的报道一样,本品可引起短暂性淋巴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罕见引起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和可能有临床意义的可逆性中性白细胞减少。 (4)肾脏:BUN或血清肌酐水平稍微升高(后者人数不到1/500)或尿分析异常,如蛋白尿、管型尿等(人数不到1/200)。某些头孢菌素可以引起癫痫病,应停药,如果临床需要,可给予抗惊厥药。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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