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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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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2072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十一味参芪胶囊
十一味参芪胶囊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辅料为蔗糖、糊精。

人参(去芦)、黄芪、当归、天麻、熟地黄、泽泻、决明子、鹿角、菟丝子、细辛、枸杞子。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2072

国药准字Z1098010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用于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补脾益气,用于脾气虚所致的体弱、四肢无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头晕胀痛、眼痛、眼花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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