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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酊
碘酊

碘酊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碘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511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酊
碘酊
珍母口服液
珍母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碘20毫克,辅料为:碘化钾、乙醇、纯化水

珍珠精卵液。辅料为蛋白糖。

生产企业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南珠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6511

国药准字Z1097008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用法用量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碘酊,由中心向外涂搽局部,消毒后再用70%酒精脱碘

口服,在月经将来之前或刚见红时开始服用,一次20毫升,一日2次,或遵医嘱,5天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皮肤感染和消毒。

凉血止血,滋阴清热。用于月经过多、经期延长、功能性子宫出血及使用宫内节育器后的不规则出血。

药理作用

偶见过敏反应和皮炎

注意事项

1.不宜用于破损皮肤、眼及口腔黏膜的消毒。 2.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3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5. 严格按照说明书推荐的剂量服用,不要自行增减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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