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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870

生产企业: 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盐酸精氨酸,其化学名称为L-2-氨基-5-胍基戊酸盐酸盐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广东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2870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血氨增高、肝性脑病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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