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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猴头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08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参苓健脾胃颗粒
参苓健脾胃颗粒
主要成分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北沙参、茯苓、白术、山药炒、扁豆炒、莲子、砂仁盐炙、陈皮、薏苡仁炒、甘草,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08

国药准字Z530207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药理作用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注意事项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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