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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猴头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208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猴头颗粒
复方猴头颗粒
麻仁丸
麻仁丸
主要成分

猴头子实体、硫糖铝、次硝酸铋、三硅酸镁。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厚朴、枳实、炒白芍。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208

国药准字Z3202009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g(1包),一日15—20g(3-4次),饭前半小时及睡前用温开水吞服或冲服。

口服。小蜜丸一次9克,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治疗消化道溃疡药。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炎。

润肠通便。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会引起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口干、心悸、眩晕等不良反应,一般症状较轻,停药后消失。

注意事项

在服药期间,不宜服辛辣、油炸等刺激性及不易消化食物。一般胃病半个月为一疗程;胃、十二指溃疡一个月为一疗程;慢性胃炎二个月为一疗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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