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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379

生产企业: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生产企业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379

国药准字H201031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禁忌

成分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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