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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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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2020165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主要成分为羟丙甲纤维素3mg。苯扎氯铵(0.1%)。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165

国药准字H200534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一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见羟丙甲纤维素在人体中引起生殖损害或其他问题的报道;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时狩乳,也未见在婴儿中引起不良反应的报道。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无二叔禁忌。儿童用药:儿童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儿童可与成人按同样的方案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在老年患者中使用羟丙甲纤维素,与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并不引起不同的副作用或其他问题。因此,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成分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使用时切勿使瓶口触及眼睛或其他表面,以防污染。 2.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3.开瓶一个月后,不宜再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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