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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氟康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295

生产企业: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氟康唑片
氟康唑片
加味藿香正气丸
加味藿香正气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康唑。

广霍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茯苓、桔梗、大腹皮、生姜、大枣、甘草。辅料为蜂蜜。

生产企业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城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295

国药准字Z440201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2、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3、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1孕妇禁用。 2对本品及其成分过敏者。 3风热感冒,表现为发热重,微怕风,出汗,头胀痛,口干想喝水,或见咽干,咽痛,鼻塞,流黄浓鼻涕,咳嗽,咯黄黏痰等。 4风寒感冒表现为自觉怕冷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或见鼻塞,流清涕等症状者。

禁忌

成分

治疗念珠菌病、隐球菌病、球孢子菌病等,本品亦可替代伊曲康唑用于芽生菌病和组织胞浆菌病的治疗。

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1具有抗菌抗病毒作用,能抑制痢疾杆菌、大肠杆菌的生长,使流感病毒感染鸡胚的血凝滴度下降。   2具有解热作用。对伤寒菌所致发热家兔有一定解热作用。   3具有促进肠运动,抑制肠痉挛作用。可促进大鼠胃排空及肠推进运动;能抑制家兔、豚鼠等试验动物离体肠肌的自发活动,并能缓解组胺、乙酰胆碱、氯化钡等所致肠肌痉挛。   4具有影响肠屏障功能的作用。可降低肢体缺血-再灌注所致肠屏障功能损伤大鼠的血清肿瘤坏死因子(TNFα)水平及血浆二妥氧化酶活性,增加小肠上皮细胞膜的流动性,降低血清NO浓度。   5具有抗过敏作用。可抑制大鼠肥大细胞脱颗粒,能抑制嗜碱白细胞的脱颗粒及IL-3所致组胺释放。   6具有镇吐作用。对硫酸铜所致家鸽的呕吐反应,可延长其发生的潜伏期,减少呕吐次数,还可抑制小鼠胃肠运动。   7具有镇痛作用。可减少醋酸所致小鼠扭体次数,提高热板法试验小鼠痛阈。

注意事项

1、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3、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5、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7、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8、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试验中,本品高剂量给予动物时可出现流产、死胎增多、幼年动物有肋骨畸形、腭裂等变化。虽然在人类中未发现此类情况,但孕妇仍应禁用。 (2)尚无母乳中含该品浓度的数据,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服用该品时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该品对小儿的影响缺乏充足的研究资料,虽然少数出生2周至14岁小儿患者以每日3-6mg/kg(按体重)剂量治疗未发生,但小儿仍不宜应用。 10、老年用药: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 11、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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