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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夏桑菊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612

生产企业: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功能主治: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夏桑菊颗粒
夏桑菊颗粒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MG。辅料为:山梨醇溶液、聚乙二醇、丙二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糖精钠、柠檬酸钠、叔丁对甲氧酚、色素、香蕉香精、蒸馏水。

生产企业

广东省罗浮山白鹤制药厂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612

国药准字H3102230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本品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

副作用

本品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炎、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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