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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凉茶颗粒
广东凉茶颗粒

广东凉茶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广东凉茶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865

生产企业: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广东凉茶颗粒
广东凉茶颗粒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岗梅、山芝麻、五指柑、淡竹叶、木蝴蝶、布渣叶、火炭母、金沙藤、广金钱草、金樱根。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生产企业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865

国药准字H200639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2次。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黄。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5.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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