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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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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通用名称: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71241

生产企业: Janssen Cilag S.p.A.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小麦纤维素颗粒
小麦纤维素颗粒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本品主要成份为小麦纤维素。

生产企业

Janssen Cilag S.p.A.

Recipharm Hoganas AB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1241

注册证号H201702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本品用于便秘;作为肠激惹、憩室病、肛裂和痔疮等伴发的便秘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手术后软化大便。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成人:一次3.5g(一次一包),一天2-3次;至少1周,之后逐渐减量至每日2次或1次;每日清晨都应服药。6个月以上儿童:一次1.75g(一次半包),一天1-2次;至少1周,之后逐渐减量至每日1次;每日清晨都应服药。非比麸可加入食物或饮料中服用,如汤、粥、牛奶、果汁等,每次用200ml左右的液体一起服用可达最佳效果。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少数患者服用非比麸后可能出现腹涨腹鸣,但很快减轻,并在1-2周内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尽管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自然流产的病例,但由于同时存在其它危险因素,尚不能确定本品与自然流产之间的相关性。动物研究中,未发现本品对妊娠、胚胎/胎儿发育、分娩及出生后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普芦卡必利会在母乳中分泌。预计在治疗剂量下服用本品时,母乳喂养对新生儿/婴儿没有影响。但由于缺乏人体数据,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品。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男性或女性生育力没有影响。 儿童用药:目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酌情增减。或遵医嘱。儿童用药:本品适用于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酌情增减。或遵医嘱。老年用药: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酌情增减。或遵医嘱。

成分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本品用于便秘;作为肠激惹、憩室病、肛裂和痔疮等伴发的便秘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手术后软化大便。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使用力洛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力洛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力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力洛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力洛。尚未证实力洛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 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力洛。 4.肾脏排泄是力洛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 mg。 5.未对力洛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当向这些患者处方力洛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7.使用力洛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

1.建议患者服用本品期间饮用足量的水,可达到最佳效果; 2.本品基本不含麦麸质(每100g产品含少于0.02的麸质),对小麦过敏的病人可能对非比麸产生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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