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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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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非处方药 医保甲类 国产

通用名称: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840

生产企业: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主要成分

柳氮磺吡啶。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生产企业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840

国药准字H2011016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用法用量

口服 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分3~4次口服,无明显不适量,可渐增至一...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雷贝拉唑钠计10mg,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在...

副作用

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μ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问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紊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需立即停药。 10

据报告,在日本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有报告指出,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偶会引起过敏反应或休克。因此,当见有异常状况时,应终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处置。 (2)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全血细胞减少(概率不明)、血小板减少(0.1~5%不满)、粒细胞缺乏症(概率不明)出现,一旦确诊,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另外,类似药物(奥美拉唑、兰索拉唑)有溶血性贫血的报告。肝功能障碍:因为有肝功能障碍(0.1~5%不满)、黄疸(概率不明)的情况,所以一旦确认,应终止服用,给予适当处置。  2.严重的不良反应(国外病例)  视力障碍:在国外有使用类似药物(奥美拉唑)而引起视力障碍的报告。  3.其它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注 1:如出现此类症状,应终止用药。  注 2: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注 3:用药期间宜定期进行血液生化学检查。如发现异常时,应采取终止用药并适当的处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 [据报告,在动物实验中(大鼠经口400mg/kg,家兔静脉注射30mg/kg),见有胎儿毒性(大鼠呈骨化延迟,家兔呈体重低下、骨化延迟)。]  2.宜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据报告,在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药向乳汁中转移。]  儿童用药: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没有使用经验)。 老年用药:本药主要通过肝脏代谢,一般高龄者功能低下,会产生副作用,如发生严重副作用时,要暂停

成分

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药理作用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本品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杨酸。由本品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联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肝硬化患者有导致精神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参照“不良反应”项)]    (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与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与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剂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片,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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