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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大山楂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499

生产企业: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大山楂颗粒
大山楂颗粒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六神曲﹑麦芽﹑山楂。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499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1~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开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大山楂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大山楂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大山楂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大山楂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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