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软膏
通用名称:硫软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3930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OTC乙类 |
OTC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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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恒健 |
扬子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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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10%:20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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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软膏剂 |
乳膏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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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升华硫。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咪康唑10毫克,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硫酸新霉素30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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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软膏,有硫的特臭。 |
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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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930 |
国药准字H36022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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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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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的患处,一日1~2次。用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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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瘙痒和烧灼感。 |
1.偶见过敏反应。2.可见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3.长期使用可使局部皮肤萎缩、色素沉着、多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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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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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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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小儿如长期使用,须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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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服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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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对疥虫、细菌、真菌有杀灭作用,并能除去油脂及软化表皮、溶解角质,其作用机制是硫磺与皮肤及组织分泌物接触后,生成硫化氢和连五硫酸等的结果。 |
本品所含硝酸咪康唑为广谱抗真菌药,对某些革兰阳性细菌也有抗菌作用;醋酸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硫酸新霉素对多种革兰阳性与阴性细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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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浓度较高,对儿童刺激性大,使用时应咨询医师。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高血压、心脏并骨质疏松症、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6.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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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