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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咳嗽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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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咳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504

生产企业: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咳嗽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主要成分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板蓝根。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1504

国药准字Z109831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开水冲服。一次5-10g(含蔗糖),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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