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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阿司匹林肠溶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756

生产企业: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
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
主要成分

阿司匹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称:1,4:3,6-二脱水-D-山梨醇二硝酸酯。分子式:C6H8N2O8分子量:236.14

生产企业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756

国药准字H370234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口服。一次20mg(1片),每8~12小时给予一次,剂量增减必须经医生允许,应于饭后整片吞服,勿嚼碎服用。

副作用

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缺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经验,故需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故不推荐用于儿童。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成分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本品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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