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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乙胺丁醇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917

生产企业: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红霉素软膏
红霉素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红霉素0.01克,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917

国药准字H440239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1/10~3/2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3次;或50mg/kg(1/5片/kg),最高2.5g(10片),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1/10片/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3/50片/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3/50~1/10片/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次。

副作用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于脓疱疮等化脓性皮肤病、小面积烧伤、溃疡面的感染和寻常痤疮。

药理作用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阳性菌、部分革兰阴性菌及一些非典型致病菌如衣原体、支原体均有抗菌活性。

注意事项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3.治疗期间应检查: (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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