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萘普生片
萘普生片

萘普生片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萘普生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0773

生产企业: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萘普生片
萘普生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阿司匹林肠溶片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萘普生0.1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生产企业

成都锦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0773

国药准字J201710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适应症:阿司匹林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因此阿司匹林肠溶片适应症如下:预防心肌梗死复发;中风的级预防: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纹痛患者的发病风险: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0.5克,以后一次0.25克,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300mg。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300mg。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副作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所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是基于所有阿司匹林制剂(包括短期和长期口服治疗)的上市后自发报告,因此无需按照CIOMSⅢ频率类别进行组织。上、下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胃肠道和腹部疼痛。罕见的胃肠道炎症、胃十二指肠溃疡。非常罕见的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和穿孔,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由于阿司匹林对血小板的抑制作用,阿司匹林可能增加出血的风险。已观察到的出血包括手术期间出血,血肿,鼻衄,泌尿生殖器出血,牙龈出血。也有罕见至极罕见出血的报道,如胃肠道出血、脑出血(血压控制不良的高血压患者和,或与抗凝血药台用),可能威胁生命。急性或慢性出血后可能导致贫血,缺铁性贫血(如隐性的微出血),伴有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例如虚弱,苍白,低血压。严重葡萄糖-6-磷酸脱氨酶(G6PD)缺乏症患者出现溶血和溶血性贫血。肾损伤和急性肾衰竭。过敏反应伴有相应实验室异常和临床症状,包括哮喘症状,轻度至中度的皮肤反应。呼吸道、胃肠道和心血管系统,包括皮疹,荨麻疹,水肿,瘙痒症,心血管-呼吸系统不适,极罕见的严重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极罕见的一过性肝损害伴肝转氨酶升高。药物过量时曾报道头晕和耳鸣。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怀孕早期及中期时慎用拜阿司匹灵。因拜阿司匹灵在分娩时可增加母亲和新生儿发生并发症的危险,故妊娠最后3个月的妇女禁用拜阿司匹灵。2.乙酸水杨和它的降解产物能少量进入母乳,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服用大剂量时(每天超过150mg)应终止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和青少年服用阿司匹林肠溶片可能会发生少见的但危及生命的Reye综合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若肾功能下降服用拜阿司匹灵易出现不良反应,因此肾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拜阿司匹灵。

成分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适应症:阿司匹林对血小板聚集的抑制作用,因此阿司匹林肠溶片适应症如下:预防心肌梗死复发;中风的级预防: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纹痛患者的发病风险: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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