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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多西环素片
盐酸多西环素片

盐酸多西环素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多西环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0684

生产企业: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2、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多西环素片
盐酸多西环素片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丙戊酸钠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西环素。其化学名为:6-甲基-4-(二甲氨基)-3,5,10,12,12,-五羟基-1,11-二氧代-1,4,4,5,5,6,11,12-八氢-2-并四苯甲酰胺盐酸盐半乙醇半水合物。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333mg丙戊酸钠及145mg丙戊酸(相当于500mg丙戊酸钠)。

生产企业

江苏瑞年前进制药有限公司

信东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0684

注册证号HC2018102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2、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等。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用法用量

抗菌及抗寄生虫感染:成人,第一日100mg,每12小时1次,继以100-200mg,一日1次,或50-100mg,每12小时1次。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和宫颈炎:一次100mg,每12小时1次。共7日。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由沙眼衣原体或解脲脲原体引起者,以及沙眼衣原体所致的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均为一次100mg,一日2次,疗程至少7日。梅毒:一次150mg,每12小时1次,疗程至少10日。8岁以上小儿第一日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继以按体重2.2-4.4mg/kg,一日1次,或按体重2.2mg/kg,每12小时1次。体重超过45kg的小儿用量同成人。

癫痫: 服药方法: 口服。每日剂量应分1~2次服用。在癫痫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可考虑每日服药一次。本品应整片吞服,可以对半掰开服用,但不能研碎或咀嚼。 服用剂量: 起始剂量通常为每日10~15mg/kg,随后递增至疗效满意为止。一般剂量为每日20~30mg/kg。但是,如果在该剂量范围下发作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则可以考虑增加剂量,但患者必须接受严密的监测。 儿童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30 mg/kg。 成人服用本品时,常规剂量为每日20~30mg/kg。 老年患者服用本品时,给药剂量应根据发作状态的控制情况来确定。 每日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及体重来进行确定。但同时应考虑到临床上对丙戊酸盐的敏感度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 到目前为止对每日剂量、血药浓度水平和疗效之间的相关性仍不十分清楚,给药剂量主要依据临床疗效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不良反应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mol/L)。 新诊断癫痫或没有使用过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 对于服用丙戊酸钠其

副作用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胃肠道系统: 一些病人可出现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 罕见有胰腺炎、有时为致死性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肝胆系统: 曾有与剂量无关的严重(有时致命)肝脏功能损伤的少见病例报道。(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先天性与家族性/遗传性异常: 致畸风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 中枢神经系统: 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 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 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 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中内容)。中枢神经系统:报告出现孤立的可逆性帕金森氏症。极罕见有隐秘的和进行性发作的意识模糊病例,病情可发展至完全痴呆,且可在停止治疗后数周至数月后逆转。意识模糊:报道丙戊酸钠治疗中有些病人出现木僵或嗜睡,有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上述症状孤立或与治疗中惊厥发生率增加有关,终止丙戊酸盐治疗或降低剂量后会减轻。当联合治疗(特别是与苯巴比妥合用)或丙戊酸盐剂量突然增加后,上述症状的报道较多。常常出现孤立的中度高血氨症而不伴有肝功能检测结果变化,此情况无需终止治疗。高氨血症伴发神经症状也曾见报道。对这些病例应考虑进一步检查。(见【注意事项】中内容)曾报道了某些一过性和/或剂量依赖性的副反应:脱发、体位性震颤和嗜睡等。偶有共济失调报道。免疫系统:罕有红斑狼疮或脉管炎。代谢/营养系统:极罕有低钠血症的病例。罕有非严重性外周水肿的报道。文献曾有有关Fanconi综合征(代谢性酸中毒、高磷酸盐尿、氨基酸尿、糖尿)的报道,在停止服用含丙戊酸药品后上述反应可逆转。但发生上述反应的机理仍不清楚。曾观察到体重增加的病例。体重增加为多囊卵巢综合征的危险因素,应对患者的体重进行严密监测。

成分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回归热、布鲁菌病、霍乱、兔热病、鼠疫、软下疳。2、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等。

癫痫既可作为单药治疗,也可作为添加治疗:用于治疗全身性癫痫,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及混合型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症等。部分性癫痫适用于:简单部分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部分继发全身性发作。躁狂症:用于治疗与双相情感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

药理作用

1、消化系统:本品口服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有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2、肝毒性:脂肪肝变性患者和妊娠期妇女容易发生,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偶可发生胰腺炎,本品所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并不伴有原发肝病。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少数病人可有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皮损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本品的患者日晒可有光敏现象。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停药后可缓解。6、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菌和真菌等引起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7、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并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炎、口角炎和舌炎等。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时可能发生耐药菌的过度繁殖。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即停用本品并予以相应治疗。2、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3、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访检查血常规以及肝功能。4、肾功能减退患者可应用本品,不必调整剂量,应用本品时通常亦不引起血尿素氮的升高。5、本品可与食品、牛奶或含碳酸盐饮料同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服用期间避免饮酒;2.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血常规;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癫痫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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