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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硝唑胶囊
替硝唑胶囊

替硝唑胶囊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替硝唑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33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厌氧菌感染:一次1g(4粒),一日1次,首次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8粒)。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8粒)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3~5日。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替硝唑胶囊
替硝唑胶囊
久宁(双氯芬酸钾片)
久宁(双氯芬酸钾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233

国药准字H2000004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厌氧菌感染:一次1g(4粒),一日1次,首次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8粒)。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8粒)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3~5日。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用法用量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副作用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成分

1.厌氧菌感染:一次1g(4粒),一日1次,首次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8粒)。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8粒)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2粒),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8粒),一日1次,疗程3~5日。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药理作用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注意事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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