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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65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注射用头孢西酮钠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西酮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三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65

国药准字H2302042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1、通常,成人一日1-4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可随年龄和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用量,严重感染时可增加至一日6g。4周以上儿童一日50mg/kg,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2、肾功能异常者,根据肾功能程度适当调整用药量及用药间隔。如同时伴有肝功能损伤者更应加以注意,适当调整剂量。 3、溶液配制方法: (1)静脉注射:将1g本品溶解于5ml注射用水中,在2-3分钟内缓慢注射。 (2)静脉滴注:用适量注射用水、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溶解本品后静脉滴注,滴注时间最少持续30分钟。 (2)溶解后的药液宜立即使用,若必须贮存可于冰箱内冷藏24小时内用完,并注意在使用前观察溶液外观。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副作用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品或对头孢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 2、早产儿及新生儿。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胆道感染,腹膜炎),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皮肤与软组织、骨与关节感染。本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β-溶血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唑林相似。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发热、皮疹、红斑等过敏反应,如出现应立刻停药,并注意观察。罕见休克发生,应于给药后注意观察,若发生舌头喉咙肿胀,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低血压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必要时抢救。 2、消化系统:偶见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注射速度过快可引起恶心,通过减慢注射速度可以避免。罕见发生伪膜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肠炎,若因应用本品而出现腹痛或频繁腹泻时,应立即停药并做适当处置。肠梗阻患者忌用本品。 3、神经系统:偶见头痛、头晕等症状。 4、血液循环系统:偶见凝血功能障碍,有致出血的报道。极少数情况下可出现白细胞、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一过性升高,罕见间质性肾炎。 6、肝和胆管:偶见碱性磷酸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罕见胆汁淤积性黄疸型肝炎。 7、局部反应:偶可引起注射部位瘀血红肿;极个别情况下,可以引起血栓。 8、其他:长期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发生二重感染;也有引起维生素缺乏的报道。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注意事项

1、由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给药前应详细问诊,最好在用药前进行皮肤敏感试验。 2、应事先做好发生休克的急救处置准备,应让用药患者保持安静状态,充分观察。 3、以下患者慎用本品: (1)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者。 (2)本人或父母易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体质者。 (3)肾、肝功能障碍者。 (4)血友病、血小板减少者。 (5)胃肠道溃疡者。 (6)经口摄取不良的患者或采取非经口营养的患者、高龄者、全身状态不佳者因可能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要充分进行观察。 4、为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建议进行细菌敏感性试验。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Coombs)呈阳性反应。 (2)以非酶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三个月以内的孕妇慎用本品;虽然有数据显示本品在母乳中含量极低(<1μg/ml),但仍建议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早产儿和新生儿不推荐应用本品。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9、药物过量:如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用本品,必要时进行血液透析。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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