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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颗粒
琥乙红霉素颗粒

琥乙红霉素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琥乙红霉素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212

生产企业: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琥乙红霉素颗粒
琥乙红霉素颗粒
头孢呋辛酯片
头孢呋辛酯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琥乙红霉素。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呋辛酯化学名称:(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1-乙酰氧基乙酯分子式:C20H22N4O10S分子量:510.48

生产企业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212

注册证号H2018102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临床证据显示头孢呋辛酯有胚胎致病或致畸作用。但与所有药物一样,妊娠早期患者慎用本品。头孢呋辛酯泌入乳汁,因此哺乳期妇女服用头孢呋辛酯时应谨慎。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

成分

1.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头孢呋辛酯适用于敏感细菌造成的感染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对青霉素或对其他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应特别加以注意。 与其他执生素相同,使用头孢呋辛酯会引起念珠菌的过度生长,长期使用会引起其他非敏感性细菌的过量繁殖(如肠球菌和艰难梭状杆菌).需中断治疗。接受广谱抗生素治疗有引起伪膜性结肠炎的报告,因此,对于患者在接受抗生素治疗中或治疗结束后所出现的严重腹泻,应考虑伪膜性结肠炎的可能性。 建议对服用头孢呋辛酯的患者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或己糖激酶法监测血糖水平。服用头孢呋辛酯对用碱性苦味酸法检查肌氯酸酐无影响。 用西力欣治疗莱姆病,发现有雅里希-赫克斯海默(Jarisch-Herxheimer)反应。这是西力欣对引起莱姆病的病原菌(如:博氏包柔螺旋体属)的杀菌活性所致。应告知患者,上述反应是服用抗生素治疗莱姆病的常见反应,通常为自限性过程。 进行序贯疗法治疗时,将注射剂型改为口服剂型的时间取决于感染的严重程度,患者的临床状况以及病原菌的敏感性。只有在病人的临床状况明显好转时,才可改为口服用药。如果在注射治疗72小时之后,病人的临床状况无好转,则皮重新确定病人的治疗方案。在开始序贯疗法治疗前请先参考头孢呋辛钠的有关使用说明。 对驾驶及操作机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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