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美舒利胶囊
通用名称:尼美舒利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228
生产企业: 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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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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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铝箔和聚氯乙烯泡罩包装,0.1g/粒,10粒/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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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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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血竭、乳香(制)、没药(制)、红花、儿茶、冰片、人工麝香、朱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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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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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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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28 |
国药准字Z150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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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化瘀消肿,止痛止血。用于跌打损伤,血瘀疼痛,外伤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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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本品口服﹐成人一次0.1g(1粒)﹐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0.2g(2粒)﹐每日2次。2.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至3次服用。3.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口服。一次2/3~1瓶,一日1~3次;外用。调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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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2.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约翰逊综合症。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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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肠胃出血或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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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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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5mg﹐分2至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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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1.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2.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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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由于尼美舒利通过[1] 尼美舒利是高度选择性抑制炎症性前列腺素合成酶Cox-2的活性,对Cox-1没有作用,所以大大减少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对阿司匹林敏感的支气管哮喘亦安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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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运动员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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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