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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泼尼松片
醋酸泼尼松片

醋酸泼尼松片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醋酸泼尼松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2885

生产企业: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醋酸泼尼松片
醋酸泼尼松片
塞来昔布胶囊
塞来昔布胶囊
主要成分

醋酸泼尼松。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塞来昔布。

生产企业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2885

国药准字H2019341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塞来昔布适用于:(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用法用量

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必要时酌量增减,由医生决定。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2.对药物性皮炎、寻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肿瘤,每日口服60-80mg。

急性疼痛:推荐剂量为第1天首剂400mg,必要时,可再服200mg;随后根据需要,每日两次,每次200mg。骨关节炎:推荐剂量为200mg,每日一次口服或100mg每日两次口服。类风湿关节炎:推荐剂量为100mg至200mg,每日两次口服。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在临床对照研究中,已有大约4250例骨关节炎(OA)患者,2100例类风湿关节炎(RA)患者和1050例术后疼痛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其中超过8500例患者接受的每日总剂量达200mg(100mg每日两次或200mg每日一次)或更高,包括400多例患者接受每日总剂量达800mg(400mg每日两次)。约有3900例患者接受上述剂量6个月或6个月以上,其中约2300例患者达一年或一年以上,124例达2年或2年以上。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致畸作用:妊娠期分级C级。在口服剂量150mg/kg/day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2倍相当),可观察到胚胎异常的发生率增加,如:肋骨融合,胸骨节融合和胸骨节畸形。在两项关于大鼠的研究中,其中一项研究发现在口服剂量30mg/kg/天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6倍相当),有剂量依赖的膈疝发生的增加。没有妊娠妇女应用本品的研究。只有当考虑潜在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使用塞来昔布。2.非致畸作用:大鼠在口服塞来昔布剂量50mg/kg/天时(按AUC0-24计,暴露剂量约与临床剂量200mg每日两次的6倍相当),会导致着床前、着床后流产和胚胎存活率的降低。此种作用是由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所致,对生殖功能并无永久的影响,在临床正常应用下不会发生此类情况。目前尚无本品对动脉导管闭合作用的人体研究评估资料。所以在怀孕的后3个月内要避免使用塞来昔布。3.分娩和生产:大鼠在口服塞来昔布剂量高达100mg/kg时(相当于按AUC0-24人体在200mg每日两次时暴露剂量的约7倍),无证据表

成分

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以及适用于其他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病症等。

塞来昔布适用于:(1)用于缓解骨关节炎(OA)的症状和体征。(2)用于缓解成人类风湿关节炎(RA)的症状和体征。(3)用于治疗成人急性疼痛(AP)。(4)用于缓解强直性脊柱炎的症状和体征。

药理作用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胃肠道反应患者慎用;2. 有心血管风险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时使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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