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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痛灵颗粒
喉痛灵颗粒

喉痛灵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喉痛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2512

生产企业: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喉痛灵颗粒
喉痛灵颗粒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水牛角浓缩粉20g野菊花150g板蓝根300g荆芥穗150g

羟丙甲纤维素

生产企业

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512

国药准字H200434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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