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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戊酸镁缓释片
丙戊酸镁缓释片

丙戊酸镁缓释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丙戊酸镁缓释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537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戊酸镁缓释片
丙戊酸镁缓释片
氢溴酸伏硫西汀片
氢溴酸伏硫西汀片
主要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丙戊酸镁。

本品活性成分为氢溴酸伏硫西汀。本品含以下辅料:(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羧甲淀粉钠(A型)、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氧化铁红(5mg)、氧化铁黄(10mg)。

生产企业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H. Lundbeck A/S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537

注册证号H2017038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用法用量

成适用于每天需要500mg丙戊酸镁控制病情的患者:本品口服每次250mg,每天2次,并遵医嘱,根据病情、血药浓度逐渐加量,最高剂量不应高于普通片的每日最高剂量。

本品应口服给药,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本品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均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调整,最低可降低至5mg,每日一次。抑郁症状缓解后,建议继续接受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抗抑郁疗效。停止治疗: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

副作用

1、白细胞减少与严重肝脏疾病者禁用。 2、对丙戊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卟啉症禁用。 4、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不良反应列表不良反应发生率表述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预估)。根据临床试验信息和上市后的经验,列出此表。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关于本品用于孕妇的数据有限。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参见【药理毒理】)。孕产妇在妊娠晚期使用5-羟色胺类药物,新生儿可能发生以下症状:呼吸窘迫、发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喂食困难、呕吐、低血糖、张力亢进、张力减退、反射亢进、震颤、神经过敏、易激惹、倦怠、不停哭泣、嗜睡和睡眠困难。出现这些症状的原因可能是停药产生的效应或过高5羟色胺活性。大部分情况下,此类并发症会在产后立即出现或短时间内(<24小时)出现。流行病学数据显示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晚期)使用SSRIs可能增加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PPHN)的风险。虽然尚无任何研究探讨过PPHN与本品之间的关联,然而考虑到相关作用机理(5-羟色胺浓度提高),不能排除这一潜在风险。本品仅可用于对胎儿的预期获益超过潜在风险的妊娠期妇女。哺乳期:现有动物数据显示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分泌入乳汁。因此预期本品可分泌入人体乳汁。不排除母乳喂养对婴儿带来的风险。因此必须权衡哺乳对孩子的益处及药物治疗对母亲的益处,从而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放弃本品治疗。生育力:在雄性和雌性大鼠中开展的生育力研究显示,本品对生育力

成分

用于治疗各型癫痫尤其是以下类型: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强直阵挛发作;失张力发作;混合型发作;部分性癫痫;简单性或复杂性发作;继发性全身性发作;特殊类型的综合征。也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药理作用

1)常见消化道紊乱(恶心、胃痛),多出现在治疗开始时,但是不需停止治疗,症状通常可在数天内消失。 (2)肝功能异常 发生时情况:极个别有报导严重肝损害甚至死亡,最高危的病人(特别是接受多种抗癫痫药治疗)是有严重癫痫发作的婴儿和3岁以下的儿童,尤其是那些伴有脑损害,精神发育迟缓和/或遗传代谢或退化性疾病,3岁以后,危险性明显下降、并随年龄增长而进一步下降,在大多数病例,肝损害在治疗头六个月里出现。 可疑症状:临床症状是早期诊断的依据,特别是黄疸出现之前,出现下列症状应考虑到肝损害的可能,特别是那些高危病人。 a.非特异性症状,通常突然出现,如乏力、厌食、嗜睡、思睡,有时伴有反复呕吐和腹痛。 b.癫痫复发:应告诫病人(或患儿家属),当有上述症状出现时,应及时报告医生,并立即进行临床检查及肝功能检查。观察:在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在治疗头6个月内也应定期作肝功能检查,特别是高危病人,在一般检查中,反映蛋白合成的试验,特别是凝血酶原率最为相关。当确定在异常的低凝血酶原率,特别是伴有其它生化异常(纤维蛋白原和凝血因子明显减低,胆红素增加和转氨酶升高)需要停止治疗,作为预防措施,如病人同时应用水杨酸盐也应信用,因为这些药物的代谢途径是相同的。 (3)神经功能紊乱,在丙戊酸类药物治疗期间,少数患者出现嗜睡或木僵,并导致一过性昏迷(脑病),当治疗时,可单独出现或与癫痫发作同时出现,当剂量减少或停用时,这些症状会减少,这些病例常发现在联合治疗特别是用苯巴比妥或突然增加丙戊酸剂量之后。 (4)短暂的和/或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已有报导:脱发、轻度姿势性震颤和嗜睡。 (5)已有报导单纯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出血时间延长,通常不伴有临床体征,此多发生于大剂量时(丙戊酸对血小板聚集第二期有抑制作用) (6)血液系统:多为血小板减少,罕有贫血,白细胞减少或全血细胞减少。 (7)偶有报导胰腺炎,有时导致死亡。 (8)有报告血管炎 (9)无肝功能异常的单纯和轻度高氨血症时有出现,但不需要停止治疗。 (10)也报告体重增加,闭经及月经紊乱。 (11)偶有报导可逆或不可逆的听力丧失,但某因果关系尚未明确。 (12)丙戊酸可引起皮肤反应,如皮疹。在某些病例有毒性上皮坏死溶解,Stevens-Johnson综合症,多形性红斑也有报导。 (13)有单独报导,伴随丙戊酸治疗出现可逆性Fanconi氏综合症,但其作用机理未明。

注意事项

1、丙戊酸副作用发生,往往提示血浆丙戊酸浓度大于120μg/ml,故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进行血药浓度检查。 2、孕妇、肝病患者,血小板减少症病人慎用。在服药期间注意对症检查,如肝功能、血常规、血小板计数等。 3、出现意识障碍、肝功能异常、胰腺炎等严重副反应时,应停药。 4、用药期间避免饮酒,饮酒可加重镇静作用。 5、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出现发作,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本品应逐渐增加用量,而被取代药应逐渐减少用量。 6、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 7、可使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8、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由于游离血清丙戊酸水平增高,因而需要减少丙戊酸的剂量。 9、虽偶有报导应用本品时常出现免疫异常,但是在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人使用时,需要权衡本品的效益与危险性。 10、偶有胰腺炎报导,因此当病人患急性腹痛时,在手术前,应查血清淀粉酶。

儿童:尚未确定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将本品用于18岁以下抑郁症患者的治疗(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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