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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478

生产企业: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颗粒
阿莫西林颗粒
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
盐酸赛洛唑啉鼻用喷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本品每10毫升溶液含盐酸赛洛唑啉10毫克,辅料为氯化钠、磷酸二氢钾、磷酸氯二钠、羟苯甲酯、羟苯丙酯。

生产企业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478

国药准字H1999139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于减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症状。

用法用量

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阿莫西林颗粒儿童参考用量:3个月以下婴儿每次0.4袋,每日3次或遵医嘱。一周岁以内每次0.5袋,每日3次或遵医嘱。1~3周岁每次1袋,每日3次或遵医嘱。3~5周岁每次1.5袋,每日3次或遵医嘱。5~10周岁每次2袋,每日3次或遵医嘱。10周岁以上每次2~3袋,每

喷鼻。成人一次一侧2-3喷,早晨和睡前各一次。

副作用

1.青霉素过敏患者禁用。2.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阿莫西林颗粒。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禁忌

成分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用于减轻急、慢性鼻炎、鼻窦炎、过敏性鼻炎、肥厚性鼻炎等疾病引起的鼻塞症状。

药理作用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盐酸赛洛唑啉为咪唑啉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α1受体而引起血管收缩的作用,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注意事项

1.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阿莫西林颗粒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2.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3.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4.下列情况下应慎用:(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3)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3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3~6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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