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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香砂养胃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518

生产企业: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香砂养胃丸
香砂养胃丸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518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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