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100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类型

处方药

处方药

商标

规格

0.2285g*6袋

0.1g*5袋

剂型

颗粒剂

颗粒剂

主要成分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头孢克洛。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生产企业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迎春分公司

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100

国药准字H199800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 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温水冲服,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mg),每8小时一次。或遵医嘱。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

口服。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禁用。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 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的1/4~1/3,故孕妇禁用。2. 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使婴儿致敏并引起皮疹﹑念珠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1. 孕妇慎用。2. 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建议的剂量如下:1. 对于7-12岁的儿童,每次1袋半(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2. 对于2-7岁的儿童,每次1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3. 对于9个月-2岁的儿童,每次1/2袋(每袋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给药间隔。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理作用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主要不良反应: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荨麻疹、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6、对氨苄西林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均应警惕。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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