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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3

生产企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闪释 (对乙酰氨基酚口腔崩解片)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160mg。辅料为:甘氨酸、乳糖、微晶纤维素、阿斯巴甜、枸橼酸、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滑石粉、聚维酮(PVP)、食用香精和食用色素。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73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4片,6~12岁儿童一次2片,4~6岁儿童(体重12~14公斤)一次1.5片,2~3岁儿童(体重16~20公斤)一次1片,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婴幼儿及儿童使用本品时,必须先将片剂加少量水使完全溶散后再送服,且在成人监护下确保无噎呛危险的情况下使用。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痛经及关节痛等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1.常规剂量下,不良反应较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2.有报道,极少数患者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出现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AGEP)。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咨询专科医生。3.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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