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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55

生产企业: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科炎性病变伴有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危险的以下情况;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以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病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655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科炎性病变伴有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危险的以下情况;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以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病变。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1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1-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 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1.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树枝状角膜炎)、牛痘、水痘及一些因病毒感染引起的角膜和结膜疾患,眼部分枝杆菌感染,眼部真菌感染; 2.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3.角膜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科炎性病变伴有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危险的以下情况;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以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病变。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1、激素和抗感染联合药物的副作用即可来自激素成份,也可来自抗感染成份或者二者的联合使用。没有准确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的资料。眼用妥布霉素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局部的眼毒性和过敏反应,抗生素的不良反应,包括眼睑刺痒、水肿、结膜充血。这些不良反应仅在不到4%的患者中出现。与眼用的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类似的其他不良反应尚未报道。但如果在全身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时合用眼部的妥布霉素就应该监测血清中药物的浓度。 2、与激素成份有关的不良反应有:眼内压升高并可能导致青光眼、偶尔有视神经的损害、后囊下白内障形成和伤口愈合延迟。 3、二重感染:在合用抗生素和激素可能发生二重感染。长期使用激素后极易发生角膜真菌感染。由于宿主的免疫抑制也可能导致继发细菌感染。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不能用于眼部注射。一些患者可能对局部使用的氨基糖苷类药物过敏,如果发生过敏则应停药; 2.长期使用眼部激素可导致青光眼、损害视神经、视力下降、视野缺损、后囊下形成白内障。使用过程中应该常规的监测眼压,甚至是眼压测量困难的儿童和不合作的患者也不例外。长期使用激素可以抑制宿主的免疫反应,可能增加继发严重的眼部感染机会。在一些导致角膜、巩膜变薄的病变中使用激素可能导致眼球穿孔的发生。在眼部急性化脓性病变时,激素可掩盖感染并加重已经存在的感染; 3.长期使用激素后应该考虑到有角膜真菌感染的可能性。和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一旦二重感染发生,就必须开始适当的治疗。当需要多种治疗或当临床判断提示有二重感染时,患者就应该进行荧光素角膜染色和裂隙灯生物显微镜的检查; 4.尚未进行有关本品的致癌性或致突变性的研究和评估。给大鼠皮下注射妥布霉素50mg和100mg/kg/天的研究中,未发现对生殖力有不良影响; 5.药物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与其它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发生交叉过敏。 7.为防止在运动员尿液样本中地塞米松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本品。 8.请勿将瓶口接触任何物体的表面,因为这样会污染瓶内液体。使用本品期间不应配戴隐形眼镜。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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