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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青丸
泻青丸

泻青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泻青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361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泻青丸
泻青丸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龙胆、大黄(酒炒)、防风、羌活、栀子、川芎、当归、青黛。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北京同仁堂天然药物(唐山)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361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一袋(7g),一日2次。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孕妇忌服。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肝泻火。用于耳鸣耳聋,口苦头晕,两胁疼痛,小便赤涩。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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