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结镇痛胶囊
通用名称:散结镇痛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127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信息 | |||
| 类型 |
处方药 |
处方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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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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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格 |
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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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剂型 |
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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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分 |
龙血竭、三七、浙贝母、薏苡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奈韦拉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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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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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0127 |
国药准字H200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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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软坚散结,化瘀定痛。用于痰瘀互结兼气滞所致的继发性痛经、月经不调、盆腔包块、不孕;子宫内膜异位症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对于分娩时未使用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孕妇,应用奈韦拉平可预防HIV-1的母婴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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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于月经来潮第一天开始服药,连服3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1.成人: 200mg每天1次,连用2周后改为200mg每天2次,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2个月到8岁的儿童: 4mg/kg每天1次,连用2周后改为7mg/kg/日,分2次给药。 3.8岁或以上的儿童: 4mg/kg每天1次,连用2周后改为4mg/kg每天2次。 所有患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400mg/天。 4.预防HIV母婴传播: (1)马上分娩的孕妇:单剂量200mg。 (2)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内,按2mg/kg口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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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良反应 |
1.偶见皮肤瘙痒、烦热、口渴、便秘、胃脘不适、头晕、恶心、腹泻、皮疹、心悸、皮肤多油、多汗,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2.偶见转氨酶、尿素氮轻度升高、心电图改变、尿中出现红细胞,目前尚不能肯定是由于本药所致。 |
皮疹、肝功能异常/肝炎、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变态反应。 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Seven-Johnson综合症,毒性表皮坏死溶离,重症肝炎/肝衰竭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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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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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维乐命的活性成分或者此产品的任何赋形剂具有临床明显过敏反应的患者,维乐命??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本药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本药期间,继往出现ASAT或ALAT超过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应用本药后迅速复发肝功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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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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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奈韦拉平的妇女,不应采取单独使用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调整激素水平的方法来进行避孕,这是因为奈韦拉平可以降低这些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并且,在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如果利用口服避孕药来调节激素水平,应监测激素治疗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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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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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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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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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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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除皮疹和肝功能异常外,与奈韦拉平治疗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疲劳、发热、头痛、嗜睡、呕吐、腹泻、腹痛和肌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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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接受奈韦拉平或其它任何抗逆转录病毒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能继续发生机会性的感染和HIV相关疾病,因此,这些患者仍然需要具有对HIV相关性疾病治疗有经验的内科医生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目前对于本药的长期疗效尚不清楚。奈韦拉平治疗并未显示可以减少HIV-1传染给其他人的危险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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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物相互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