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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康颗粒
孕康颗粒

孕康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孕康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1100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孕康颗粒
孕康颗粒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山药、续断、黄芪、当归、狗脊(去毛)、菟丝子、桑寄生、杜仲(炒)、补骨脂、党参、茯苓、白术(炒)等。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1100

国药准字H2014305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早、中、晚空腹口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成分

健脾固肾,养血安胎,用于肾虚型气血虚弱型先兆流产和习惯性流产。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以及重体力劳动。保胎,妊娠性呕吐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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