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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27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口腔溃疡散
口腔溃疡散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青黛、桔矾、冰片。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27

国药准字Z110201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用清毒棉球蘸药擦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孕妇慎服。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清热敛疮。用于口腔溃疡。

药理作用

暂无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可内服。 2.一般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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