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龙胆泻肝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40027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龙胆泻肝口服液
龙胆泻肝口服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蜜炙)。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成都地奥集团天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27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孕妇慎服。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暂无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