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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10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伪麻那敏胶囊
伪麻那敏胶囊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每粒中含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应为54.0~66.0mg;含马来酸氯苯那敏(C16H19CLN2C4H4O4)应为3.6~4.4mg。盐酸伪麻黄碱60g马来酸氯苯那敏4g辅料适量制成1000粒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诺达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H1098005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减轻由感冒、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堵塞、流涕、喷嚏等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口服,成人每日3次,每次1粒。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明显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减轻由感冒、枯草热、过敏性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堵塞、流涕、喷嚏等症状。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盐酸伪麻黄碱是肾上腺素拟似药,可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黏膜充血、肿胀; 氯苯那敏(扑尔敏)为抗组胺药,可竟争性阻断组胺(HI)受体,减轻鼻黏膜充血及肿胀,两药有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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