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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10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酞丁安乳膏
酞丁安乳膏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酞丁安,化学名称为:3-邻苯二甲酰亚氨基-2-氧代丁醛-1,2-双缩氨基硫脲。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H370201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用法用量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外用。涂患处,用于治疗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时,一日3次;用于治疗浅表真菌感染时,早晚各一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对酞丁安过敏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育龄妇女慎用。2使用时注意勿入口内和眼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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