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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3510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新博林(利巴韦林颗粒)
复方克霉唑乳膏
复方克霉唑乳膏
主要成分

利巴韦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克霉唑0.015克、尿素0.15克。

生产企业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510

国药准字H37020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真菌病,如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

用法用量

本品用开水溶解后口服。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灼热感等局部不适。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用于真菌病,如手癣、足癣、股癣、体癣及花斑癣。

药理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肠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偶见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使用该药物可能导致皮肤刺激、过敏反应、皮疹、瘙痒、灼热感等局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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