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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非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877

生产企业: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小儿咳喘灵颗粒
小儿咳喘灵颗粒
奋乃静片
奋乃静片
主要成分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蔓。辅料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生产企业

湖北香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877

国药准字H32024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4岁一次1.5克,5~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成分

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发热或不发热,咳嗽有痰,气促。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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