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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洛托品溶液
乌洛托品溶液

乌洛托品溶液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乌洛托品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851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乌洛托品溶液
乌洛托品溶液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乌洛托品395毫克,辅料为硫代硫酸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生产企业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851

国药准字H2001045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用法用量

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副作用

患处皮肤破损时禁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药理作用

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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