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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5602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山防感冒颗粒(金防感冒颗粒)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金银花,防风,山楂,生姜,对乙酰氨基酚,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瓶含托吡卡胺25mg.盐酸去氧肾上腺索25mg。

生产企业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5602

国药准字H2010312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用于散瞳时,通常为1次1-2滴滴眼,或1次1滴、间隔3-5分钟、共滴眼2次。用于...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本品尚未对使用结果调查中的不良反应发生几率进行明确的调查。若出现全身症状时应停止给药。

禁忌

成分

用于风寒外感,恶寒无汗,发热头痛等症。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不宜过量服。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一.给药途径:仅用于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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